研楚教育

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培养的八个基本向度

一、命题及其背景

   大学的第一使命是人才培养。“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学及广大教师提出的殷切期望。大学人才培养应当立足新时代,立足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立足不同学科的具体特点与实际,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全面依法治国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法科人才培养逐渐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迫切需要,成为大学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显然,法治兴则国家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离不开法治人才,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培养成为当前我国大学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及命题。大学应当立足新时代,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积极回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战略,回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
 

二、法科人才培养的八个向度

     具体而言,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的培养,应当立足人才培养规律,结合法学学科特点,回应新时代需求,注重思政性、系统性、跨越性、实践性、学术性、职业性、世界性和时代性。

 

第一,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思政性。法科人才培养首先要深刻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服务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等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新时代法科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等重要方面下功夫,要不断增强法科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让法科学生立志肩负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法治中国和民族复兴而奋斗的时代使命。

 

第二,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系统性。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科学科体系化的特征及法治实践系统性的需求。法科学生只有经过系统学习对法科知识系统性的培养过程,才能真正掌握法学学科理论体系,才能更好地胜任新时代法治的实践需求。首先,需要有系统化的课裎体系。法科学生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诉讼法等法学核心课程以及法经济学、法社会学、司法心理学、法医学、模拟法庭、司法文书等法学交叉学科与实践教学课程。其次,需要有进阶式的培养过程。大学四年乃至研究生阶段应当是一个统筹规划、进阶推进的培养过程,每一年的培养都应是思路清晰、布局科学的。最后,需要有多元化的培养方式。不仅要合理设计专业课与公共课、基础课与提升课、核心课与选修课,也要有效规划课前与课后、课内与课外;不仅要考量学科、专业、方向、命题的合理布局,还要考量德育与智育、学科与专业、科研与教学、本科生培养与研究生培养、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多元融合。

 

第三,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跨越性。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治的复杂性及多元性的需求,回应时代发展、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带来的新命题、新趋势,回应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为此,要探索在交叉、跨界、边缘处激发思想与创新突破的可能性及可行路径,探索法学与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历史、哲学、心理学、医学、人工智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路径。我国在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过程中尤其强调“突出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制定跨学科人才培养方案”“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机制”“跨学科教育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大学实行跨学科人才培养已是大势所趋”。在法科人才培养上,要积极打破学科壁垒和专业隔阂,拓展法科的交叉学科与跨专业版图。譬如,在课程体系上可开设金融法学、法经济学、法史学、法医学、公共卫生法学、涉海洋法学、军事法学、涉外法学、法律心理学等相关法学与多学科交叉的课程,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通,在交融中更大化激发思想、激励创新,并最大限度适应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人才需求。

 

第四,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实践性。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学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的特点、法治实践的规律及推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法科人才培养要基于法律是一门艺术及一种实践理性的培养理念,基于促进理论与实践对话和相结合的培养理念,基于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理念,基于以良法善治和制度理性、社会正义为基本追求的培养理念。与此对应的教学形式,可表现为法律诊所教育、法学实验教学、模拟法庭、法医鉴定、示范法院、教学实习、法学学科竞赛以及带领学生参与立法、司法、执法等相关法律实践课题等。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当今法科课堂面对的一个很大挑战就是理论可能跟不上实践发展,老师们如果对法律实践发展没有及时充分了解,课堂传递给学生们的知识、信息甚至理念可能远远滞后于实践。然而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因此,要倡导理论向实践学习,推动理论与实践对话和相结合,教师要积极与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警官、律师、立法工作者等法律实务人士交流学习,或者探索让法律实践融人课堂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洞察法官是怎么判断的、检察官是怎么裁量的、监察官是怎么决策的、警官是怎么行动的、律师是怎么思考的、立法工作者是怎么立法的、法律实践又是怎么发生和推演的,培养学生真正去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以及引导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五,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学术性。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培养有思想、有创见,能够引领理论发展、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人才之需,法学课堂要激扬法律之术之上的法治之道,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制度理性、正义观念和学术思想。为此,在培养方式上,不仅要通过学术沙龙、法学家大讲坛、学术研讨会、读书会、学术导师制、本科生加人科研团队、法科学术竞赛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学术训练,营造好的学术氛围和学风;而且要提倡“三个一”习惯,即写好一篇毕业论文,写出一篇有问题意识的文章,身边总有一本正在读的学术著述。除了基本的学术训练,还要最大化激励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学术思想,引导学生的问题意识、学术思维和探索潜能,发现和栽培有思想见地、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为此,还要确定人才培养上的“一个小目标”,即“哪怕只启发、影响、发现、栽培了一位学生”。譬如,通过学术沙龙、本科生导师制等方式熏陶、引领学生,哪怕只有一个思想、一个理念或者有某一个关于未来的概念进入了当中一位学生的脑海,他/她未来成为该领域引领性的杰出人才,就非常值得了。

 

第六,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职业性。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律职业的实践需求和专业标准,“法律人有法律人的独特品质”。为此,不仅要打造精细化分类法科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行业精英,如立法者、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行政官等,而且要塑造法治职业荣誉感和法治职业共同体理念,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法治精神和领袖气质。对此,既要注重低年级阶段的大类培养,如大一阶段全面学习法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进行博雅式的教育和熏陶,建构多学科知识体系;又要注重高年级阶段的分类培养,如大四阶段分出证券法、财税法、专利法、家事法、网络法等各领域,建构精细化法科知识体系,使精细化法科分类培养和多学科大类培养相得益彰。关于法科人才的职业培养,需要强调的是,法学院不仅要培养“法务人才”,更要培养真正能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髙效能治理的人才,培养“立志做大事”的人才,培养法学家、政治家、思想家。

 

第七,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世界性。法科人才培养要积极回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现代文明发展,要研讨、探索、教授现代文明交融下法治中国的经验、智慧、话语、特色和优势,朝着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中国话语、中国贡献、中国影响力的方向培养法科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同时也指出“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提出了大量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迫切需要回答好‘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题”。从“两个大局”出发,法治建设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大学不仅要培养熟悉国内法治的人才,也要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胸怀“两个大局”,既胜任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安全、发展、核心利益,又积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法科人才。为此,要提升法科人才培养的世界视野,强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及教学科研的国际化,探索境内外交流生、跨法系法科课程、国际组织实习、国际性学科竞赛等培养方式,探索适应“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变革”“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等理念、倡议、布局的高端法治人才培养方式。

 

第八,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时代性。首先,新时代法科意味着法科人才培养要积极回应新时代的新情境、新需求、新命题、新标准、新使命。尤其是,要回应现代科技革命对法科的机遇与挑战,探索适应互联网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对法科人才培养的新命题、新形式;要回应时代变迁、社会变革、观念革新和美好生活追求,体现“不一样的年代,不一样的法科”;要回应从传统到现代化及迈向未来的创新发展命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培养法科人才。其次,新时代法科意味着法科人才培养要烙上法科的独特品质及其在新时代的新品格。尤其是,要面向良法,回应规则生产、制度建设及其良法品格的需求;要面向善治,回应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善治品格的需求;要面向治理现代化,回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其新时代使命与独特品格的需求。

 

最后,新时代法科意味着法科人才培养要有新的担当和理念、模式、方法上的创新发展。尤其是,要追求美好生活,回应如何打造美好生活的制度空间与法治环境;要面对社会实践,回应如何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推动社会发展;要面对生态文明,回应如何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命共同体的制度保障;要面对世界发展,回应如何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要面对当代治理,回应当代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系统性、综合性、根源性、多元化、高效化治理的客观需求;要面对理论进步,回应如何推进制度文明、社会观念和学科理论的创新与进步。

 

立足新时代,培养更优秀的人

 

概言之,上述八个基本向度立足于法学、法律和法治的基本特点及大学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体现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与思路。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培养,事关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事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而大学肩负着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使命,肩负着立足新时代,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养更优秀的人的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自觉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以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思想追求”。法学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以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思想追求,也要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使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培养高质量法治人才为职责。法科人才培养的探索及教育方法的优化、教学模式的改革,是一项既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又需要付诸行动、精耕细作的事业。人才培养落到实处就是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就是“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最终回归到一点,就是我们经常会发出的感叹:面对这么优秀的学生,如果不好好培养、无法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我们将对不起历史,对不起当下,也对不起未来。

(本文作者:谢进杰)

(湖北研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

19522937744

微信

扫一扫 联系我